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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内网网站建设及安全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内网网站建设及安全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7 18:05:01 打印 字号: | |

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内网网站建设及安全建设项目

询价公告(资格后审)

   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对人民法院内网网站建设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内网网站建设及安全建设项目

二、项目预算:35万

三、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第七部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第七部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无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特别提醒: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询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询价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询价,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没收其询价保证金,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

五、询价保证金

1、本项目不设询价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汇入采购单位指定账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六、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询价评审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3日14时00分

七、供应商下载询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3日14:00(投标截止时间)前去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http://tzw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下载询价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2、纸质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询价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3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 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银海路84-1 )三楼会议室

3、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招标答疑等资料下载可通过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http://tzw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下载或采购人在采购公告中告知的其他方式获取。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62915193

代理机构: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濠西路288号华都商业广场4幢508室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18115810507

邮    箱:jsxsjgs@126.com

 

 

 

                                                      2021年12月07日


询价文件查看此链接: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38d79ff5c85bf7bc&class=enclosure

 
责任编辑: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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