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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支云庭审2.0及会议话筒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作者: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2-11-09 11:59:33 打印 字号: | |

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支云庭审2.0及会议话筒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支云庭审2.0及会议话筒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公告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1116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支云庭审2.0及会议话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3万元

最高限价:9.3万元

所属行业:制造业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109日至20221116日。

地点: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公告栏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1161430(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购物中心113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211161430(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购物中心113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投标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 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每家最多接受1名代表(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进入开标室,请各投标代表做好自身防护,全程配戴口罩,同时还须接受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登记、检查健康码、行程码、南通百通、场所码等)。若健康码为黄码和红码,则一律不得进入开标现场。若开标当日,南通市防疫部门有最新规定且高于上述标准,则以开标当日南通市防疫部门的规定为准。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官方信息,及时查看已发布或最新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并按照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要求执行。如因未达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限制进入开标场地的或被强制隔离等情况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称: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

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银海路84-1 

联系方式:王先生      1386291519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购物中心113

联系方式:薛女士         1811581050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女士

话:18115810507

                                                                                               2022119

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a2872f38d0f4798f&class=enclosure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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