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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存储扩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作者: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3-07-31 12:54:15 打印 字号: | |

项目概况: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存储扩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公告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0804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存储扩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8万元

最高限价:28万元

所属行业:制造业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731日至20230804日。

地点:“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nt.tzwfy.gov.cn/index.shtml法院公告栏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8041430(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购物中心113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308041430(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购物中心113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投标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称: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

址: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银海路84-1 

联系方式:王先生         1396299198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购物中心113

联系方式:周女士         1830628090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话:18306280900

 

最终询价文件-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存储扩容采购项目

 

责任编辑:综合办
联系我们

机构地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银海路84号-1

联系电话:0513-6998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