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信息化驻场维护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信息化驻场维护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信息化驻场维护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12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信息化驻场维护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15万元/年
最高限价:15万元/年,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首次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满供应商服务良好通过采购人考核,可按年度合同进行续签一次。如续签,续签的合同不得对原合同作实质性变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 08日。
地点: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
方式:凡有意参与本次磋商的,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直接通过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答疑等磋商资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08日14时30分,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购物中心1幢13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模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栏”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
地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银海路84号-1 )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962991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购物中心1号楼13层
联系人:薛女士
电话:18115810507
电子邮箱:jsxsjgs@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制作人:薛女士(18115810507)
项目磋商经办人:薛女士(1811581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