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邱福春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一年。
被执行人:邱福春,男,1966年11月23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32627196611233411,汉族,住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洲自治县四岔口乡白石粒村黄花沟门组22号。
尚未执行标的额:22641元及逾期利息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执行到位金额的20%,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2日止)。
举报电话: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513-69983012、13813759402